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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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6版)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市级行政机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市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6.市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内容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市政府令”“金政发”和市政府办公室“金政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三)公开渠道

1.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cs.gov.cn/)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金昌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档案馆、金昌经开区服务大厅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以向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金昌市政府或金昌市政府办公室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 、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5-8212278

2.邮政寄送

收件人: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

邮政编码:737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经审核申请不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存档

1.存档内容

存档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含信封);申请人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接收回执;补正告知书;第三方意见征询书;办理单;其他行政机关的协办意见;法律顾问咨询建议书;答复书及附件材料;邮寄单据(含挂号信凭证、挂号信回执单、EMS邮寄单等)及相关签收单据;文件查阅和借阅记录等材料。

2.存档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配置扫描仪等必要设备,将案卷材料制成电子档案,实现对案卷材料电子化保存,有条件的可在系统办理平台中设计电子化保存文档;对于纸质原件材料,应当按照日期和文号进行编号装卷,确保储存环境良好。因复议、诉讼或研究需要,可以按照索引快速查找卷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13289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电子邮箱:jcsxxgk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和投诉、举报部门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8213289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通信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

邮政编码:737100

2.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金昌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03号,金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邮政编码:737100

3.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依据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主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链接: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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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担保赋能实体经济 金控金昌担保民间投资专项担保业务领跑全省

今年以来,金控金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坚守政策性担保职能,以担保服务“小切口”书写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答卷。截至目前,该公司在保业务310笔、余额13.53亿元;年内新增担保8.18亿元,同比增长9.5%,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6.59%。其中,民间投资专项担保业务成效突出,已与6家银行打通业务通道,落地42笔、金额2.04亿元,规模居全省首位。

民间投资专项担保实施计划出台后,该公司迅速组织专题培训与实操演练,确保一线人员懂政策、熟流程。聚焦设备更新、数智化改造、消费场景升级等重点领域,建立周调度、月督办机制,统筹业务拓展与风险防控,推动惠企政策快速落地。

围绕金融“五篇大文章”,该公司将民间投资担保作为年度攻坚任务,成立工作专班,与驻金银行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达成银担风险共担、资源共享的良性合作。业务办理中,推行联合尽调、同步审批,侧重研判企业经营实质与发展潜力,按需匹配中长期贷款,“一企一策”制定还款及反担保方案,大幅压缩审批周期。同时,严格执行费率减免政策,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形成“担保增信、银行放贷、主体减负”的良性循环。

针对民间投资主体“轻资产、缺抵押、融资急”的特点,该公司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优化准入标准,适度放宽担保条件,信用类担保贷款占比近30%。业务团队常态化深入园区与企业,聚焦设备更新、产线改造、设施农业等领域开展“一对一”上门对接,建立重点企业台账实行闭环管理。针对短期资金周转承压的客户,主动联动银行办理无还本续贷、分期还款,以有温度的服务化解企业资金难题。

金控金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将持续放大专项担保政策效能,深化银担协同,简化流程、扩大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撬动金融资源支持民间投资与中小微企业,为金昌实体经济发展注入强劲担保动能。

金昌市首笔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业务落地

8月1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金昌市分局指导下,中国银行金昌分行成功办理全市首笔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业务,标志着金昌市跨境贸易便利化迈入新阶段。

试点实施后,企业可通过线上渠道无纸化、免单证办理跨境收付汇,显著提高资金结算效率、资金周转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同时,政策灵活性增强,为新型贸易业态和特殊贸易场景提供更适配的业务办理路径,辖区外贸企业反响积极。


国家外汇管理局金昌市分局现场指导银行工作人员完成首笔试点业务办理


此次试点政策在既有便利化框架内进一步扩面、提质、增效,重点包括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和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的适用范围,简化跨国企业跨境结算与资金划转手续,便利优质企业涉外员工薪酬用汇,优化代垫分摊业务流程等。多项措施在原有基础上实现再突破,政策红利覆盖更多外贸经营场景。

近年来,我市持续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外贸营商环境稳步改善,市场主体活力和进出口规模呈稳步上升态势。该试点业务的成功落地,得益于我市产业基础和银政服务能力的支撑。

金昌多措并举推动外贸提质升级

1至4月,我市外贸进出口总值达134.1亿元,同比增长6.4%,总量占全省50.4%,稳居全省第一;其中出口总值3.9亿元,同比增长35.6%,外贸发展延续量稳质升的良好态势。

这份成绩单的背后,是我市紧扣“一带一路”建设机遇,锚定外贸提质增效目标,从主体培育、产业支撑、市场拓展、政策赋能多维度发力,持续推动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扎实实践。

培育壮大主体,夯实外贸发展根基。我市深入开展对外贸易主体倍增行动,持续激活外贸发展内生动力。1至4月,全市新培育外贸主体3家,海关有进出口业绩的外贸企业增至44家,队伍规模持续壮大。同时,重点培育1家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聚焦中小微企业外贸发展痛点,提供一站式、全流程服务,助力中小微企业轻松“出海”,形成“龙头引领、中小跟进”的外贸发展格局,为外贸增长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强化产业支撑,筑牢进口增长底盘。依托有色金属等优势产业基础,我市持续推进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项目建设,以产业升级带动外贸规模扩大。稳步推进金昌经开区国家第三批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项目,高效完成2025年度项目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推动金川集团40万吨智能铜电解项目、28万吨/年动力电池用硫酸镍项目等5个重点项目建成投产。这些项目的落地见效,有效扩大了镍、铜等大宗商品进口规模,截至目前,已带动外贸进出口总值达30亿元,为全市外贸稳定增长提供了坚实支撑。

多元拓展市场,激活出口增长动能。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市场环境,我市坚持市场多元化战略,主动出击拓展国际市场。积极组织金昌宇恒镍网股份有限公司、金川集团精密铜材有限公司、甘肃金川恒信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一批外向型骨干企业,精准对接国际需求,参加2026年越南国际纺织及制衣工业展、杜塞尔多夫电线展览会、俄罗斯国际塑料与橡胶展览会等专业性国际展会,并通过展会平台,企业与海外客户深度对接,成功签订近1000万元订单,有效拓宽了产品出口渠道,为扩大出口规模、优化出口结构奠定了扎实基础。

用足政策红利,强化发展要素保障。我市始终把政策赋能作为推动外贸发展的重要抓手,精准落实各项稳外贸政策,全力争取资金支持。今年以来,已争取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256.32万元,精准支持12家中小微外贸企业提升外贸综合竞争力、扩大服务出口、增强国际化经营能力,助力企业降本增效、轻装上阵。同时,积极配合商务部和省商务厅完成金昌经开区外经贸提质增效项目中期绩效评估,全力推动2026年中央资金早日到位,为外贸企业降本增效注入“金融活水”。

立足新的发展起点,我市将紧盯外贸提质升级方向,不断完善政策保障体系,深化企业调研帮扶,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持续搭建对外参展交流平台,全方位赋能外贸产业,奋力推动全市外贸发展再上新台阶。

金昌公安经侦部门多点发力护航营商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全市公安经侦部门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出发点,立足经侦职能、结合工作实际,推出一系列便民利企务实举措,全方位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全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针对合同诈骗、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突出经济犯罪,全市公安经侦部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建立快速反应、严厉查处、快侦快办工作机制,将追赃挽损作为工作重点,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财产损失。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市公安经侦部门共破获各类涉企经济犯罪案件15起,成功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正常市场秩序和企业合法权益,增强了企业发展信心。

为推进阳光执法、规范执法,全市公安经侦部门依托经侦应用云平台案件监测预警模型,对全市经侦涉企案件涉案财物管理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重点排查疑似非法“查、扣、冻”账户情况,坚决杜绝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冻结问题,从源头上防范执法不规范、选择性执法、逐利性执法等问题发生。2025年,全市共监测涉企经侦案件63起,均未发现违规执法情况,以规范执法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金昌公安民警主动服务,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开展企业防范经济犯罪宣传


围绕市公安局“警企同心护航发展”实施方案,全市公安经侦部门积极推进护企安商工作站建设落地见效,全面推行护航警官制度,主动下沉企业开展走访对接,畅通警企沟通渠道。通过设立联络员,精准了解企业发展需求、收集企业合理诉求,提供专业法律援助,收集案件线索和工作建议,同步开展经济犯罪防范宣传,全力提升企业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2025年以来,全市公安经侦部门累计主动对接企业走访排查36次,发放经侦防范风险提示函3份,及时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防范经营风险,实现服务企业“零距离”。


优化营商环境须树正确政绩观

《金昌日报》近日刊发的通讯《破立之间见“金”心》,客观叙述了金昌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做法。近年来,金昌市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地区生产总值连跨3个百亿台阶,经营主体持续增长,政务服务提速增效……这些成绩的背后,折射出的不仅是改革的力度,更是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生动实践。

正确的政绩观,核心在于“为民造福”。优化营商环境,归根结底是为了让企业办事更顺、发展更好、群众生活更优。金昌市推行“集成化”服务,变“多头跑”为“一窗办”,让政策从“到处找”到“随手翻”,正是从企业需求出发、从群众感受落脚的具体体现。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只有把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尺,才能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正确的政绩观,关键在于“实干担当”。优化营商环境不是喊口号、贴标签,而是要在“破”与“立”中见真章。金昌市以数字化打通服务路径,以精准化浇灌企业发展,推动“个转企”提速、项目落地加速、融资难题缓解,靠的是“企业定了干、手续政府办”的实干承诺。那些“立竿见影”的政绩工程,往往经不起实践检验;而那些“润物无声”的制度创新、流程再造,才是真正利长远的“潜绩”。

正确的政绩观,还在于“久久为功”。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持久战,不能毕其功于一役。金昌市构建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事前主动介入、事中提速增效、事后跟踪保障,正是对“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践行。唯有保持定力、持续发力,才能真正构筑起营商环境的“生态圈”,让企业在镍都大地安心投资、舒心发展。

破立之间,见的是改革力度,更是政绩初心。我们要以正确政绩观为指引,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检验干部担当作为的试金石,让更多“金”心服务落地生根,绘就高质量发展与政绩观同频共振的新画卷。( 赵刚)

金昌市优化服务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

今年以来,我市聚焦民营企业融资痛点堵点,通过完善机制、创新产品等举措,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打通小微企业融资的堵点和卡点,有效破解了企业融资困境,企业满意度获得感不断提升。

我市建立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在充分保护中小微企业权益的同时,畅通融资渠道,促进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相关部门单位主动走进企业一对一答疑问诊、走进农业龙头企业纾困解难、走进社区宣传创业就业支持政策,不断提升中小微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的便利性、可得性,持续扩大普惠金融的覆盖面,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质效,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营商环境。

精心谋划统筹部署。中国人民银行金昌市分行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印发《金昌市资金流信息平台应用推广方案》,制定实施计划,积极推广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全市银行机构的应用,助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多措并举宣传推介。通过政务大厅现场宣介、新闻媒体宣传和征信业务监管走访等方式,逐个督促银行机构加快资金流平台的推广应用,多渠道开展宣传推介活动。

专人挂钩跟踪服务。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征信管理部门为抓手,联合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开展平台服务工作,定期沟通解决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资金流平台落地应用。

县市信息公开平台
部门信息公开平台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